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93%。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53,155.20万元银行并购贷款额度,用于支付南通阳鸿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顺”)100%股权和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盛”)100%股权及支付交易相关费用,或置换南通阳鸿已支付股权收购交易价款的60%。南通阳鸿拟提供其持有的南通御顺100%股权及南通御盛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南通阳鸿控制的下属公司南通御顺拟提供其持有的江苏易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易联”)54.94%股权作质押担保,南通御盛拟提供其持有的江苏易联45.06%股权作质押担保,江苏易联拟提供其持有的南通宏智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宏智”)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南通宏智拟提供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核心设备作抵押担保,南通御顺、南通御盛、江苏易联及南通宏智拟提供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为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25,572.07696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通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南通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南通阳鸿拟向招商银行申请53,155.20万元并购贷款额度,用于支付南通阳鸿收购南通御顺100%股权和南通御盛100%股权及支付交易相关费用,或置换南通阳鸿已支付股权收购交易价款的60%。南通阳鸿拟提供其持有的南通御顺100%股权及南通御盛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南通阳鸿控制的下属公司南通御顺拟提供其持有的江苏易联54.94%股权作质押担保,南通御盛拟提供其持有的江苏易联45.06%股权作质押担保,江苏易联拟提供其持有的南通宏智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南通宏智拟提供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核心设备作抵押担保,南通御顺、南通御盛、江苏易联及南通宏智拟提供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拟为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提供最高额为53,155.2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并购贷款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方式、贷款期限、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南通阳鸿并购事项实施,关联方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原计划就收购南通御顺100%股权、南通御盛100%股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申请53,000.00万元银行并购贷款额度(即“原融资计划”),该融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基于公司整体融资方案调整,将原融资计划调整为本次向招商银行申请53,155.20万元银行并购贷款额度。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南通阳鸿收购南通御顺100%股权和南通御盛100%股权的资金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南通阳鸿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南通阳鸿顺利取得并购贷款,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年度2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209.89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60.00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69.89万元。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75,729.0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2.9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41,969.0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9,009.6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25%。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十、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南通阳鸿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南通阳鸿收购南通御顺100%股权和南通御盛100%股权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南通阳鸿的经营发展,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南通阳鸿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93%,本次被担保方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为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拟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融租赁”)进行固定资产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50亿元(含本数),租赁期限不超过7年。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为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石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0,060.660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石化码头的经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甲苯、甲醇、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燃料油、基础油、煤油、石油原油、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包括抽余油、石脑油等))的装卸、存储;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以上涉外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石化码头的建设、石化行业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太仓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太仓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储罐及附属设备资产

  2、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太仓阳鸿

  4、资产所在地:江苏省太仓市

  5、融资金额:不超过2.50亿元(含本数)

  6、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太仓阳鸿将上述标的资产出售给工银金融租赁后回租使用

  7、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不超过7年

  8、标的资产回购价格:1.00元

  9、标的资产回购时间: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支付全部未到期租赁成本之日

  10、担保措施: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为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审批范围内,租赁利率、手续费、保证金比例、租金支付方式等最终以太仓阳鸿与工银金融租赁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太仓阳鸿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太仓阳鸿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长期资金需求。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不影响太仓阳鸿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年度2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209.89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60.00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69.89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75,729.0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2.9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41,969.0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9,009.6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25%。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太仓阳鸿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促进太仓阳鸿的业务发展,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太仓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太仓阳鸿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93%,本次被担保方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4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太仓阳鸿拟提供不动产、码头、储罐、管线及附属设施做抵押担保,公司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石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0,060.660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石化码头的经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甲苯、甲醇、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燃料油、基础油、煤油、石油原油、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包括抽余油、石脑油等))的装卸、存储;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以上涉外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石化码头的建设、石化行业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太仓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太仓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太仓阳鸿拟向工商银行申请40,000.00万元授信额度。太仓阳鸿拟提供不动产、码头、储罐、管线及附属设施作抵押担保,公司拟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4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太仓阳鸿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促进子公司长期发展。太仓阳鸿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太仓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75,729.0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2.9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41,969.0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9,009.6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25%。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太仓阳鸿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太仓阳鸿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促进太仓阳鸿的长期发展。太仓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下午15: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提案1至提案3均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3月2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4年3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4年3月20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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