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豹纹脂身鲶、三裂叶豚草……三个月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1件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3件是关于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的案例。这些生物不为公众所熟知,却威胁着生态安全与人类健康。
全国人大代表,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副院长、高级工程师翟燕萍以外来物种草地贪夜蛾等杂食性害虫为例,讲解了其入侵的危害——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可以让庄稼毁种绝收,“外来物种入侵后患无穷”。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从法律层面提供了防治依据。”翟燕萍代表关注到,2023年9月起,最高检与海关总署、最高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行动。“尽管如此,非法引进‘异宠’等行为依然存在,必须坚定不移地从国家安全高度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存在物种入侵方式复杂、检疫把关任务重、事发后难溯源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朱水芳分析说,数量庞大的国际邮件给检疫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有的外来物种是混杂在外贸商品里进入国内的。“还有一些是有意引进,例如作为饲料引进的水葫芦,就是风险物种入侵的典型。”
朱水芳委员表示,跨境电商、外贸等相关从业者都应把好源头关,对已明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等文件、可能带来可预见风险的物种,要坚决抵制。
“对于引发重大外来物种入侵事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严格追究责任。”朱水芳委员建议,“检察机关应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通过发布严惩责任者的典型案例,为相关责任单位敲响警钟。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外来风险物种进入。”
翟燕萍代表深表认同,她希望相关单位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搜集力度,强化对通过货运、携带、寄递、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入境的外来物种的查验。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铁岭市农业科学院土壤所所长、研究员张艳对铁岭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三裂叶豚草行政公益诉讼案印象深刻——去年5月,被列入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的三裂叶豚草在当地部分地块成片或零散生长,威胁到了生物多样性。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整治,同时在全域部署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扩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圈”。
“检察机关及时处理案件线索,制止了外来入侵物种进一步侵害当地生态环境,默默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作为一名农业科研人员,张艳代表比任何人都清楚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她建议,加强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工作经验的总结,除了发布典型案例,还可以综合运用司法解释、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一步指导外来物种入侵整治的实践。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李连祥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普法,增强公众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意识,并畅通反馈举报通道。他呼吁,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承担起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义务,不要随意引进来,同样也不能随意放生。
李连祥委员还建议,要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形成司法震慑。“生物安全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位公民都是利益相关者,要共同压实责任,为筑牢国门生物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李连祥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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