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6月27日届满。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于2024年1月11日与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致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了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增为9人。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
公司拟将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增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西安致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彭年才先生、李明先生、苗保刚先生、金红英女士、梁佳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珠海保联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马志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西安致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单文华先生、郑传芳先生、张镇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单文华先生、郑传芳先生、张镇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传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单文华先生、张镇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届时如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则本次提名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总人数将多于现行有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及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调增后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十届监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股东西安致同提名,监事会同意易超先生、杨笑天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谢岚女士、陈敦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独立董事徐宏先生、监事谢岚女士和陈敦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若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顺利当选,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完成,西安致同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致同的实际控制人彭年才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现任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一、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年才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医学工程博士,西安交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正高级工程师,多次作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曾主持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及董事,西安致同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年才先生具有深厚的体外诊断行业背景,坚实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拥有丰富的体外诊断行业从业经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年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控制的西安致同持有公司25,715,859股股份,其通过西安致同间接持有公司约12,997,155股股份。彭年才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西安致同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珠海保联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彭年才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志超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马志超先生历任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化推进办公室高级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北方总部合作发展部副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投资银行部投资中心经理,天津大通建设集团副总裁,海航物流集团投资银行部投资总监,海航现代物流集团生态创新部总经理,陕西长安现代物流总裁,天津渤海现代物流投资总裁,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副总裁;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中心总经理、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8月起任珠海保联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8月起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10月起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志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珠海保联担任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珠海保联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安致同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马志超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李明先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近二十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的研制与生产、项目管理、销售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IVD从业经验,曾参与“十一五”国家重大863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多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多项专利,曾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的西安诺诚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61.9048%份额及西安诺诚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的西安致同10.5612%份额间接持有公司约1,681,275股股份。除此之外,李明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苗保刚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苗保刚先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任职16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项目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IVD从业经验,曾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并参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二十余项,并取得授权专利五十余项,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苗保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的西安诺诚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38.0952%份额及西安诺诚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的西安致同10.5612%份额间接持有公司约1,034,629股股份。除此之外,苗保刚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红英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新财富第十三届、第十四届金牌董秘。金红英女士曾任江西省九江职业大学教师,富士康科技公司法务室职员,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红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佳明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梁佳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单文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单文华先生在法律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于1994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于1991年7月获得中国中山大学法律学士学位,于1994年6月获得中国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于1996年7月在厦门大学获得国际经济法博士学位,于2004年5月获得英国剑桥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单文华先生曾任厦门大学讲师、副研究员,牛津布鲁克斯大学讲师、高级讲师、准教授、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客座研究员,剑桥大学劳特派特国际法中心资深研究员;历任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校长助理、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挂职),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教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单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传芳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曾任电子工业部第四十四研究所工程师、深圳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深圳新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现任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传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镇西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西安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分析技术及仪器研究所所长、福建泰普-西安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分析仪器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退休。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生物医学光子学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等多个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及《生物医学工程学进展》、《国际生物医学工程杂志》、《世界医疗器械》、《中国医疗器械杂志》等多个专业期刊编委。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政府特殊津贴等多项国家/省市级奖项。曾主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省市重大余项。现任美国达特茅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光学国际联合实验室主任,海峡两岸纳米生医光电研讨会发起人,第一届中国光学工程学会激光技术及应用专家委员会信息光学工作组组长,《中国激光》和《激光生物学报》副主编,《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编委。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镇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易超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智造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监事、设计与成果转化中心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易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笑天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杨笑天女士曾任澳大利亚BDO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国业务部项目负责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持有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现任公司总裁办战略事务组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笑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议案8-1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议案8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9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10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议案9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红英、陈兴龙
电话:021-64954576
传真: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7、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2”,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志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包含2名独立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存在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治理需要,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致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彭年才先生、李明先生、苗保刚先生、金红英女士、梁佳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马志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届时如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则本次提名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总人数将多于现行有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及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本议案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西安致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单文华先生、郑传芳先生、张镇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传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单文华先生、张镇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增后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届时如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则本次提名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总人数将多于现行有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及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与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致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了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提前进行监事会提前换届。经公司股东西安致同提名,监事会同意易超先生、杨笑天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中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5日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存在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514,296,856股增加至514,317,17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14,296,856元增加至514,317,17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具体事宜。本次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