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美锦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4年3月5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担保物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宇”)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光大金租为贵州华宇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用于满足贵州华宇的资金需求,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五年,金额为5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光大金租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将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质押,增加为本次担保的担保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担保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3月4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4年3月5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9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9,00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3.21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号”文同意,公司35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年4月19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9日起由原13.21元/股调整为13.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5,615.95万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29日起由原13.01元/股调整为12.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29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美锦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4年3月5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担保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担保物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101)。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宇”)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光大金租为贵州华宇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用于满足贵州华宇的资金需求,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五年,金额为5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二、拟质押股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光大金租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将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煤业”)100%股权进行质押,增加为本次担保的担保物,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与银行签署有关合同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由于锦富煤业100%股权已为子公司锦富煤业和山西美锦煤化工制氢有限公司与光大金租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业务公司需先解除前述质押担保后,重新签订锦富煤业100%股权为子公司锦富煤业、山西美锦煤化工制氢有限公司和贵州华宇与光大金租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次股权质押的相关合同将于后续签署,并依法办理出质登记。担保期限和担保范围以最终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为准。

  三、拟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02-07;

  3、法定代表人:刘瑞明;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88542707D;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六段地村;

  8、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洗选;煤炭、煤制品的销售;矸石处理;造地复垦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65,457.30万元,负债合计134,138.8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02,657.07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33,631.57万元,净资产131,318.44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8,714.88万元,利润总额114,409.54万元,净利润84,420.7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合计244,948.77万元,负债合计85,819.51万元,流动负债合计59,067.71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33,486.12万元,净资产159,129.26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1,352.42万元,利润总额59,583.92万元,净利润43,584.8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锦富煤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贵州华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为贵州华宇在光大金租的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担保物,有利于缓解贵州华宇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贵州华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风险较低。本次增加担保物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和贵州华宇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还剩149,306.3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1,73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8.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3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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