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2024年03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01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青云主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马青云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黄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015的《四川路桥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01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4日收到公司监事马青云先生的辞职报告。马青云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黄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本届监事会。

  马青云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对马青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4日

  黄卫,男,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历任四川省新津县文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助理调研员,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副处长,原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四川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01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1日

  至2024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19日和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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