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21.3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2024年2月,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5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购买的最高价为10.12元/股,最低价为8.2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3,863,68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购买的最高价为12.49元/股,最低价为8.2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8,592.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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