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9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0,838,984 股的比例为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95元/股,最低价为33.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8,757.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0.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0,838,984股的比例为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95元/股,最低价为33.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8,757.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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