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购买的最高价为17.65元/股、最低价为16.3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34.5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购买的最高价为17.65元/股、最低价为16.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34.5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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