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8日,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7.05元/股,最低价为6.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134,6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6日(回购期限不超过 3 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70元/股(含)。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7.05元/股,最低价为6.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134,6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中关于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回购指引》第二条第四款第 (二)项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30%”之条件”此回购规则引用有误,按最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则应该为:“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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