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4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人民币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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