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鞭炮多少“响”到底怎么算
专家指出“型”和“响”均不是鞭炮计数单位且涉嫌误导消费
□ 本报记者 何 可
标注“10000响”的鞭炮,经拆解计数只有3641个。近日,一段质疑鞭炮数量缩水的视频火上热搜。视频中,来自黑龙江省伊春市的岂先生,把整挂大地红鞭炮全部拆解,逐一计数。
鞭炮实际数量与宣称数量严重不符的情况,引发广泛热议。先是网友调侃,鞭炮自身炸响算一次,天上回响算一次,传到耳朵里鸣响算一次,加起来刚好凑足1万响。后有业内人士指出,“响”并非指鞭炮数量,而是鞭炮炸响时的分贝当量,因各家生产工艺存在差异,所以具体数量也不尽相同。再后厂家作出回应,所谓的“10000响”,实际上是“10000型”,只是一个款式代号,不与实际数量挂钩。
那么,“响”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鞭炮又应该如何计数呢?
“严格来说,‘响’和‘型’都不是鞭炮的计数单位,实际检测工作中,我们也不以此为依据。”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国家标准,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的计数类产品应在销售包装标志位置标明“个”数,检测工作以此为依据。
记者查阅国家标准文本发现,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标志》(GB 24426-2015)中对个人燃放类产品销售包装的规定是,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同时,标准文本给出的包装标志示例中,涉及含量的部分为XX个。
此外,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规定,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应在±5%的范围内,烧成率应>90%。简言之,就是标称1万个的鞭炮,最少应达到9500个,同时正常燃爆的数量应大于9000个。
市场调查中,记者看到了许多不同的情况。如一款某品牌的电光炮在包装的显眼位置标注“2000响”,未在标志位置标出个数。另一款某品牌大地红鞭炮,标注为“10000型”,同时在标志位置标出型号对应表,“10000型”所对应的个数为2660个。
“在普通人的认知中,1万响就是1万个。至少我从小就是这么认为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言辞恳切地指出,对于此类消费者普遍认知的概念,国家应予以明确并健全相关标准制度,为消费者划清边界,为经营者划出红线。
对于有人提出的“响”代表的是分贝当量,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工作人员直言,“二者根本扯不上关系”。
“无论是‘响’还是‘型’,如果实际数量与宣称数量不符,都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在陈音江看来,包装上标注的“10000型”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个数,涉嫌误导消费;如果是“10000响”,性质更恶劣,甚至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收集证据依法维权。与商家协商无果的,可以向消协、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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