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2024年02月07日 02:1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电话的方式告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按上述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测算,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约1,92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4470%;不高于约3,84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894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7)。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方案是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施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用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健,拥有足够资金支付能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按上述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测算,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约1,92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4470%;不高于约3,84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894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需由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有关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相关条件:

  本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3个月,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29,496,165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920,000股、不超过3,840,0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计划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约146.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64.09亿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测算,本次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的0.3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0.78%。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以及在回购期间未有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取得授权后立即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二)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三)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2月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议案1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2月20日下午4: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燕燕

  电话:0572一2026371

  传真:0572一2026371

  邮箱:qyy@mizuda.net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4”,投票简称为“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2月2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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