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1月31日 02:4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5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3月5日上午9:15至2024年3月5日下午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3月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

  (2)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4、A股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披露易(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叶德隆、袁蔼铃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号码:(0756)8135992、8135105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电子邮箱:LIVZON_GROUP@livzon.com.cn,yedelong@livzon.com.cn

  7、预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3”,投票简称为“丽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股)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大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大平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均能够胜任其所聘岗位。刘大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大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刘大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刘大平先生个人简历

  刘大平,男,36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9年7月,历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工艺员、车间主任、生产总监。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分管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总经理)和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大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4年3月5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基本情况

  刘大平,男,36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9年7月,历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工艺员、车间主任、生产总监。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分管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总经理)和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刘大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大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大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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