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01月31日 02:37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1月3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142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33,567,903股,占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67.13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562,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67.12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0.010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0.0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0.010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春宏、钟奕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注:本公告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为:

  1、终端客户的需求减少致使公司下游客户减缓了固定资产投资,从而造成公司销量下滑。

  2、下游客户进行投资时更为谨慎,导致包装机械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公司为保证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产品售价有所降低,造成公司毛利下滑。

  3、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对长库龄且无使用价值的存货及部分长账龄且收回可能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对应的减值准备,同时对涉诉案件计提了预计诉讼损失。

  4、为了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1)一方面公司加大对新项目的研发、探索,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当前这些新项目还处于试生产,试销售阶段,故只有成本费用的产生,销售收入较小,从而也造成了公司成本费用的上升。(2)另一方面,公司为了加大业务开拓力度,积极参加各种行业展会,展会费用及业务招待费用等费用有所增长。(3)因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提了管理费用。

  5、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政府补助、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涉诉案件新增计提营业外支出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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