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2、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00万元到5,2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2,659.72万元到3,659.72万元,同比增加172.68%到237.60%。
3、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3,800万元到4,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520.11万元到3,520.11万元,同比增加196.90%到275.0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00万元到5,2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659.72万元到3,659.72万元,同比增加172.68%到237.60%。
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00万元到4,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520.11万元到3,520.11万元,同比增加196.90%到275.03%。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0.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9.89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减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1、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两手抓 两手硬,确保了公司整体运营稳定。2、公司通过外控采购成本,内控生产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木浆以及煤炭领用成本同比均有所下降,确保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二)会计处理的影响。会计处理对公司业绩预增没有重大影响。
(三)上年比较基数较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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