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高凌信息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链武(项目合伙人)、 倪至豪,因工作调整原因,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张莉萍(项目合伙人)、倪至豪、贾春苗。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张莉萍女士,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兆日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贾春苗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高凌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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