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朱欣雨/文
前不久,盘龙药业因信息披露不准被下发了警示函,公司的董事长谢晓林也被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新年伊始,盘龙药业就收到警示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1月12日,盘龙药业发布一则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显示,盘龙药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盘龙药业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4956.84万元,包括场地装修费1140万元和设备购置及维护费3816.84万元。但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该项目投入为608.73万元,项目进展为处于前期筹备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此后,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上述两项报告中仍披露该项目投入金额为608.73万元,同时披露项目进展未按照计划进行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2023年9月30日。
经过调查,盘龙药业上述的项目2022年度投入设备支出608.73万元,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盘龙药业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披违规。
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对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因此,陕西证监局对盘龙药业及相关人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盘龙药业表示本次的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但此消息一出还是引发了外界的关注及报道,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舆论影响。
盘龙药业成立于1997年,后于2017年11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对于上述信披不准违法事项,不知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谢晓林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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