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刘会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610,111,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603,917,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38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194,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7%。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3,98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2%;

  反对6,12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0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697%;

  反对6,124,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0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李士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10,11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0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3,98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2%;

  反对6,12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0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697%;

  反对6,124,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0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9,31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0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朱来锁、袁青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800,000股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项瑾、张书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09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26日下午,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张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 2024-011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审议通过了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冯刚、肖奇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张民、冯刚、李士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4-012的“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张  民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文化,工学学士,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政工师,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1995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推土机事业部采购部副部长、金结工厂厂长、制造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生产采购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山推道路机械有限公司监事长;山东彩桥驾驶室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山推铸钢有限公司董事;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山推工程机械结构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长、董事长;山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共同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潍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山推(德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具有丰富的机械制造企业技术、生产、采购、营销和安全管理经验。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66万股(均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10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26日下午,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唐国庆、王卫平、孔祥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国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 2024-011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4-012的“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1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刘会胜、张民、冯刚、李士振、肖奇胜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1-12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控股”)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165420898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09月30日,潍柴控股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5,560,860.87万元,净资产11,642,286.53 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240,733.11 万元,净利润801,144.14 万元。

  2、山重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建机”)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李士振

  注册资本:75,559.71万元

  注册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6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整机和配件及微电子产品的研究、制造、销售、租赁、维修;自营和代理商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液压油、润滑油的销售;挖掘机操作与维修培训;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30日,山重建机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39,942.22万元、净资产-107,488.56万元,2023年1一9月实现营业收入160,976.68万元,净利润400.54万元。

  3、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 102,62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30日,重汽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764,564.34万元,净资产2,366,660.8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89,439.46万元,净利润455,756.14万元。

  4、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0250X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30日,山重租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1,788.99万元,净资产253,333.08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667.39万元,净利润7,543.77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持续发生,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及租赁业务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已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配套件来源和挖掘机、装载机、搅拌车底盘等;在销售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其提供生产挖掘机、装载机所需的配套件。同时,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作,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推股份”)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4,153,135.74 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5,870,442.74 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153,135.74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

  其中,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1-11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14,997,709.05 元。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519,451,749.07元,具体如下: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3月27日延长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鉴于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山推股份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山推股份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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