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如再次触发“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4年7月18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节能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12月19日开始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如再次触发“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公司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70号《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9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节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节能转债”自2021年12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7日至2027年6月20日。“节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05元/股,截止本公告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52元/股。

  二、“节能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修正程序

  1、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3年12月19日开始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99元/股),已触发“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鉴于“节能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存续期届满尚远,结合公司近期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如再次触发“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4年7月18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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