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18日讯(记者 彭科峰)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文称,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辖内互联网贷款催收全流程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公开制定了《关于规范浙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催收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这是去年青岛之后,又一地监管部门出台类似文件。依据公开信息梳理,浙江也是迄今国内首个出台规范互联网贷款催收文件的省份。
《意见》规定,本意见适用于浙江辖内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浙江辖内银行信用卡催收工作参照执行。
浙江监管局发文为互联网贷款催收“立木”
浙江监管局在《意见》中指出,各机构是催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催收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催收行为管理,建立健全催收管理制度,做好外包催收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催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信息系统催收、电子邮件催收、外访催收、信函催收、司法催收等方式。其中,催收人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催收机构及其分包商负责催收工作的人员。
《意见》还明确,债务催收对象应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债务人、债务担保人、连带责任人等负有还款义务的相关当事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催收过程中,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实施催收;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诽谤、恐吓、威胁、言语攻击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通过散布他人隐私、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频繁致电和发短信骚扰,或以其他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方式实施催收等。
《意见》还指出,各级监管部门发现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违规催收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暂停催收、限制业务规模、暂停业务、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去年以来也有相关文件发布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针对被消费者诟病多时的暴力催收等问题,去年以来相关政府机构曾多次发声。
去年5月,被媒体公开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要限制暴力催收,要求金融机构保护负债人个人信息,按照最少、够用原则向第三方催收机构提供债务人个人信息。
比如,去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曾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贷款及信用卡催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配合打击“反催收”黑产,针对协商还款、费用减免、征信异议处理等黑灰产投诉集中的业务场景,加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书、电话录音等手段验证,压缩代理投诉寻租空间。
此外,去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银监局在相关文件中指出,严禁通过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行贷款催收。
对此,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长期以来,互联网贷款催收是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的重灾区,也存在巨大争议。一方面,国人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传统思维,但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贷款高额利率引发的暴力催收也被人诟病。如何平衡信贷风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值得深思。相信浙江监管局本次的相关文件会起到参考意义。未来,互联网贷款行业的规范化、法制化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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