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通知,获悉邹伟民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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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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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8%。本次办理股权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邹伟民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4,3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16.89%,占公司总股本的8.39%。
(四)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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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注2: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邹伟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邹伟民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解除质押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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