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及金额: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前述签署金额不超过39,0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签订的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39,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1:以上协定存款不存在结构化安排,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控股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保本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审慎评估每笔现金管理的风险,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1)产品名称及类型:协定存款,属于活期存款(保本型);
(2)计息及结息方式: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账户约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如遇调整,则按照调整前后分段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减10BP计息。计息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协定存款利率,则按照调整前后的协定存款利率分段计息。对基本额度内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对超过基本额度部分,按结息日或清户日协定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3)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协定存款,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要求条件。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履行审议的程序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支行签订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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