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
公司收到部分退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恒利达”)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本次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95,462,065元。扣除政府及相关单位为响水恒利达代为支付、借款及担保等款项人民币10,906,787.07元。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应支付响水恒利达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84,555,277.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3日及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17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5,00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响水恒利达累计收到退出补偿款383,839,345.93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20年末将响水恒利达待处置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且已按预计资产处置损失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收到退出补偿款不会影响本年度公司利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4-00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医药”)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4258;发证时间:2023年11月6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吴中医药将连续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2023年度吴中医药已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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