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不及预期但股价连续涨停,在资本市场并不罕见。1月16日晚,宏达新材发布业绩预亏公告后,17日其股价开盘涨停,报5.4元/股。而此前该公司股价已经连拉2个涨停板。公司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不存在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宏达新材三连板
1月15日,宏达新材收盘涨停,报4.46元/股,1月16日,该公司直接开盘涨停,报4.91元/股。随后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公告以及2023年业绩预告。1月17日,宏达新材再次开盘一字涨停。
“首亏还要几个涨停是什么逻辑?涨停的是亏损股而不是大幅预增的股票?”在宏达新材连续涨停后,股民发出了疑问。
宏达新材业绩预亏
宏达新材解释称,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宏达新材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800万元至3000万元,同比下降145.46%-175.76%,而2022年同期盈利3959.93万元,由盈转亏。
宏达新材认为,业绩变动原因之一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29名投资者分别向上海市金融法院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诉讼,合计金额220.9万元。目前,除张志国案处于二审程序外,其余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
事实上,作为一家高温硅橡胶生产企业,宏达新材此前劣迹斑斑,2年虚增收入7亿。特别是2019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2.4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972万元,2020年度,宏达新材还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针对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应计提减值未计提减值,导致虚增利润总额7580万元,通过上述方式,宏达新材2020年度合计虚增利润总额1.79亿元。
深交所最终给出罚单,认为上述行为导致宏达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深交所最终决定,对宏达新材、宏达新材时任董事长杨鑫、宏达新材时任财务总监乐美彧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杨鑫给予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封面新闻记者 朱珠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