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15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2,263,327股的比例为0.0003%,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9.67元/股,最高价为19.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0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公司股份为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2,263,327股的比例为0.0003%,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9.67元/股,最高价为19.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0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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