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年01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士达”)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98,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67%,涉及激励对象3名。

  2、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6,974,094股减少至586,876,094股。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高罕翔、李娟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26元/股。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5、2023年6月28及2023年6月29日,公司先后完成了新增部分及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25日、预留部分目前还未实施授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2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数总计474.9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2.26元/股。

  6、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高罕翔、李娟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7、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高罕翔、李娟等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提交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公司”第二条之“(二)解雇或辞职: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雇,或因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等离职的情况,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也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权激励。”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高罕翔、李娟等3人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67%,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2.26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2,181,480元,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0日,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6018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截至2023年12月29日止,贵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2,181,480元整,因此减少股本人民币98,000元整。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974,094.00元,股本为586,974,094.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876,094.00元,股本为人民币586,876,094.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月16日办理完成。

  四、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6,974,094股减少至586,876,094股。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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