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01月16日 02:1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01月0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01月15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下:提名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杨一理先生、李卫峰先生、杨海岳先生、卢赵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虎田先生、沈志峰先生、祝锡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关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明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爱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一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卫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海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卢赵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虎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沈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祝锡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朱亚元先生、潘自强先生、陈坚先生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朱亚元先生、潘自强先生、陈坚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现修订本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现修订本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现修订本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公司拟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明根先生:男,大专学历,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山东龙晖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永康培英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璞之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坚高氪机器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吴明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286,4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44.00%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爱娱女士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股东吴晨璐、吴展为父女、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赵爱娱女士:女,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康市中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康市中创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康市中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康市娱天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康市神天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翔展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永康培英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翊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翊起跳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赵爱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860,9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29.3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根先生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股东吴晨璐、吴展为母女、母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杨一理先生:男,本科学历,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浙江麟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董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投融资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杨一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李卫峰先生:男,EMBA,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品保部经理、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李卫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杨海岳先生:男,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恒丰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处处长、内燃机开发部部长、产品开发部部长;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技术开发部经理、总工程师。曾获永康市科学进步二等奖、金华市科学技术三等奖。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研发总监。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杨海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8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卢赵月女士:女,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缙云县括苍乡工业办公室会计兼统计、缙云县缝纫机厂成本会计、主办会计、永康市鹏翔针织厂财务科长,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卢赵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冯虎田先生:男,博士研究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团队带头人。现任南京理工大学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总体组专家、数控机床功能部件责任专家;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滚动功能部件分会副理事长;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张家港斯克斯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冯虎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祝锡萍先生:男,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首批)。现任杭州若鸿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祝锡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沈志峰先生:男,硕士学历,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沈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01月0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01月15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丽莎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分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郇怀明先生、徐露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郇怀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徐露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郇怀明先生:男,大专学历,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弘盛工贸有限公司PMC经理;历任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仓储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公司采购部经理。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郇怀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徐露霞女士:女,本科学历,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3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华友钴业新能源产业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薪酬与福利经理。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徐露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于2024年0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叶丽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叶丽莎女士:女,大专学历,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外贸部业务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叶丽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

  审议提案 1.00、提案 2.00 和提案 3.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和独立董事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3.00 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议案,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 4.00 、提案5.00为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9”,投票简称为“中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废票。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废票。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废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路遥 詹燕云

  联系电话:0579-8687 8687

  传真:0579-8687 2218

  邮政编码:321300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 公司证券部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和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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