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半以通讯会议方式在东磁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海亮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44,44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产品、燃料、销售产品、委托加工、提供餐饮服务、工程承包和租赁等。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2024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6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掉期(互换)、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交易金额为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5亿人民币,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在连云港投资建设360MW、280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全资孙公司连云港赣榆东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在连云港投资建设300MW光伏发电项目,上述三个项目测算总投资约526,899万元。
《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制定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14:00时在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233号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4-00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下午一点半以通讯会议方式在东磁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厉国平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厉国平、葛向全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44,44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产品、燃料、销售产品、委托加工、提供餐饮服务、工程承包和租赁等。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2024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6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4-00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有关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44,44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产品、燃料、销售产品、委托加工、提供餐饮服务、工程承包和租赁等。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和关联监事厉国平、葛向全均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预判,202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44,440万元(大写:肆亿肆仟肆佰肆拾万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以下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供暖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7,577.09万元,净资产20,633.81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059.18万元,净利润4,047.45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稀土”),法定代表人:厉世清,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85,522.36万元,净资产15,290.06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584.23万元,净利润4,249.93万元(未经审计)。
3、浙江横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热电”),法定代表人:何永强,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发电、供热,供热管道维护,煤灰煤渣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8,280.45万元,净资产18,153.19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176.48万元,净利润3,758.67万元(未经审计)。
4、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商品贸易”),法定代表人:郭剑,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大智街69号,主营业务:无仓储零售:油漆、稀释剂、煤炭;消防器材、工艺品、建材(不含危险品及砂石料)销售及代理;电器销售、代理、安装、维修、配送及仓储;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出版物)、酒店用品、办公用品、家具、服饰服装、床上用品、生物质燃料销售;影视策划服务;影视场景布置服务;影视道具销售、租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916.55万元,净资产-112.84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3.48万元,净利润236.99万元(未经审计)。
5、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人民币52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85号五楼,主营业务:水资源开发利用,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管件及水表批发、零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2,029.48万元,净资产7,395.68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07.32万元,净利润2,241.44万元(未经审计)。
6、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副产品批发”),法定代表人:郑叶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社区度假村3幢,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816.36万元,净资产2,779.47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32.11万元,净利润-7.83万元(未经审计)。
7、浙江东磁户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户田”),法定代表人:小山阳介,注册资本515万美元,住所为浙江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包括同性、异性粘结磁粉、橡胶磁制品、塑磁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549.96万元,净资产5,786.78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收入6,302.50万元,净利润1,056.06万元(未经审计)。
8、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影视城”),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人民币50,16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万盛街,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诊所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仪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婚庆礼仪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剧本娱乐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游艺娱乐活动;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181,368.77万元,净资产470,362.96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3,880.21万元,净利润21,629.16万元(未经审计)。
9、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稀土”),法定代表人:厉世清,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龙路北侧,主营业务: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磁性器材、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稀土分离、分组产品、稀土金属产品经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9,808.89万元,净资产37,363.65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596.84万元,净利润4,034.48万元(未经审计)。
10、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器材”),法定代表人:吴小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主营业务: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电动代步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3,974.72万元,净资产6,851.3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177.80万元,净利润4,506.70万元(未经审计)。
1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人民币47,694.46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17,111.76万元,净资产338,808.96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8,768.60万元,净利润11,321.55万元(未经审计)。
12、浙江新纳陶瓷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陶瓷”),法定代表人:何军义,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结构陶瓷材料及制品、电子陶瓷制品、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日用陶瓷制品的制造、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3,333.87万元,净资产14,481.55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545.50万元,净利润3,440.49万元(未经审计)。
13、东阳市产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产发”),法定代表人:厉航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猴塘社区广福东街23号总部中心D幢东楼1905室,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000.10万元,净资产1,000.1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万元(未经审计)。
14、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进出口”),法定代表人:魏中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301室,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1,032.77万元,净资产9,171.4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160.12万元,净利润2,173.01万元(未经审计)。
15、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科技”),法定代表人:任立荣,注册资本38,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88-9号,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硅材料及制品、橡胶材料及制品、陶瓷材料及制品、金属与非金属复合材料及制品(不含电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63,585.58万元,净资产92,103.6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828.83万元,净利润8,892.30万元(未经审计)。
16、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法定代表人:吴小康,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54,877.88万元,净资产71,969.28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345.77万元,净利润4,789.58万元(未经审计)。
17、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污水处理。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824.44万元,净资产-6,630.04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08.22万元,净利润131.63万元。(未经审计)。
18、横店文荣医院(以下简称“文荣医院”),法定代表人:陈志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镇迎宾大道99号,主营业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3,975.55万元,净资产2,402.36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025.92万元,净利润-1,385.61万元(未经审计)。
19、横店集团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集团日本”),法定代表人:西浦义晴,注册资本26,600万日元,注册地为日本大阪,主营业务:(1)收购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以及收购后对该事业活动的控制、管理、指导和支援等提供一系列服务。(2)对子公司以及集团公司进行经营指导以及承接会计和总务相关的业务。(3)子公司和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4)不动产的买卖、租赁和管理。(5)以下商品相关的买卖和进出口业务:1)电器设备、电子设备、电子应用设备、电子设备零部件及其材料;2)塑料、合成树脂、陶瓷等工业用材料。(6)上述业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由于集团日本新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20、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磁性材料中心”),法定代表人:满其奎,注册资本人民币5,95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路189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731.02万元,净资产5,415.3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02万元,净利润-256.31万元(未经审计)。
21、浙江东阳横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燃建设”),法定代表人:陆友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横店镇苦竹岭村218省道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交通设施维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291.89万元,净资产1,742.40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41.66万元,净利润540.16万元(未经审计)。
22、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横建筑”),法定代表人:杜一心,注册资本人民币39,05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璜,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件加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76,890.47万元,净资产54,626.21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6,497.42万元,净利润1,746.87万元(未经审计)。
23、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禾水电”),法定代表人:胡全兵,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606.50万元,净资产1,320.61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5.86万元,净利润272.50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自来水公司、横店影视城、燃气公司、污水处理、文荣医院、得邦股份、新纳科技、集团日本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赣州东磁稀土、农副产品批发、横店商品贸易、联宜电机、英洛华进出口、新纳陶瓷、东横建筑、三禾水电、横燃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康复器材、东阳东磁稀土系兄弟公司的孙公司;东磁户田系兄弟公司的合营企业。上述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均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横店热电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东阳产发、宁波磁性材料中心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法人,从而与本公司均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1)生产用水的交易价格的确定为:参照东阳市物价部门公布的自来水价格。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东阳市物价部门价格调整而导致用水价格发生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签订水价格补充协议。
(2)燃气价格参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工程建设委托东横建筑通过对外招标方式进行,在综合考虑施工方的资质、能力和价格优惠等方面后确定中标方。
(4)公司销售产品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客户销售价格一致。
(5)公司采购产品、产品加工、水电安装承包、租赁等价格均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2、交易价格
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别,进行不同的定价,自来水、天然气以官方定价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产品买卖以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工程建设通过招投标确认交易价格。
3、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2、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横店控股是一家中国特大型民营企业,产业涉及电气电子、医药健康、影视文化、新型综合服务等,其下辖子公司和孙公司众多。因此,在双方互利和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公司与关联方必然会发生一些关联交易。此次发生的交易必要性如下:
1、公司向燃气公司采购燃气,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公司与东阳东磁稀土之间的产品加工、采购、销售、租赁及餐饮服务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3、公司与横店热电之间进行的电力、蒸气等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4、公司与横店商品贸易之间的原材料、设备采购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5、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之间进行供水交易,用于公司生产及生活用水。
6、公司与农副产品批发之间的商品采购、餐饮服务等,系公司东磁大厦、食堂经营所需。
7、公司与东磁户田之间的销售、采购、餐饮服务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8、公司与横店影视城之间的购买门票交易,系公司接待客人所需。
9、公司与赣州东磁稀土之间的产品加工、采购、销售及租赁等,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0、公司与康复器材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1、公司与得邦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2、公司与新纳陶瓷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3、公司与东阳产发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4、公司与英洛华进出口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5、公司与新纳科技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6、公司与联宜电机之间的产品销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7、公司与污水处理之间污水处理业务,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18、公司与文荣医院之间的业务往来,系公司员工体检服务所需。
19、公司与集团日本之间的业务往来,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0、公司与宁波磁性材料中心之间的采购产品、新品开发业务,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1、公司与横燃建设之间的燃气管道安装业务,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22、公司与东横建筑之间的工程建设承包交易,系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所需。
23、公司与三禾水电之间的水电安装业务,系公司水电工程安装所需。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中自来水、天然气以政府定价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交易按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燃气公司的年度交易预计金额较大,采购燃气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东阳东磁稀土的年度交易预计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东横建筑的年度交易预计金额较大,系公司投资项目新增厂房建设和零星工程投资所需。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实施产品销售、产品采购、产品加工、餐饮服务、门票购买、租赁等交易能够保证公司良好地销售与供应渠道及配套服务,为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已形成多年业务往来,合作期间效率较高,有利双方的沟通接洽和资源共享。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或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各类金额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4-00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6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授权的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新增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指融资类担保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此类担保有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被担保人中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磁”)、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东磁”)、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子”)、DMEGC Renewable Energy B.V.(以下简称“荷兰东磁”)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四川东磁为公司TOPCon电池项目的建设主体,连云港东磁为公司生产高效组件的建设主体,诚基电子是公司振动器件和射频器件产业的投资主体,荷兰东磁为对外贸易主体。另外,江苏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磁”)、DMEGC JAPAN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日本东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东磁90%的股权,是公司光伏组件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持有日本东磁85%的股权,是公司光伏产业的对外贸易主体。公司充分了解并能掌控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决策、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并将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分批融资,能助力其经营向好,增强其偿债能力。
江苏东磁的另一股东泗洪开源投资有限公司,因其持股比例仅为10%,且不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故其不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日本东磁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综上,我们认为,此次为四家全资子公司和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此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0,000万元(原年度担保额度自动失效),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5,318.76万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续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4-00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出口业务日益增长,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掉期(互换)、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5亿人民币。
5、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5亿人民币,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日益增长,款项的结算币种主要采用欧元、美元和日元等外币。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在增强,而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掉期(互换)、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原则上,锁汇比例不高于年度外汇收付款净额的70%,公司外汇风险决策小组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汇率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以实现风险对冲,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35亿人民币,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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