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年01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公告       编号:2024-00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何洪胜先生、孙磊先生、李晓楠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陈玉宇先生、高琦先生、林涵先生,公司监事王妍女士、薛泰强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何洪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晓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陈玉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

林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薛泰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公司改选出的新任董事和监事就任前,仍应当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待辞职报告生效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和监事的补选、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选举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楠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淑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辞职报告。辞职后均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晓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杨淑垒先生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上述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因审议事项紧急,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3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一致通过: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认为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性,同意此次修订,并提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同意余林燕女士、林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4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余林燕,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福州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于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任企划部副主管、总经办副主管;2018年3月至今,于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部办公室副主任、监事。

林钊,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福建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历。2011年至2022年,在福建省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任销售主管、区域经理;2022年至今,在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区域经理。

以上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除其本人任职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因审议事项紧急,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九名全部出席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洪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全文于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制度全文于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陈忠先生、何卓胜先生、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依法选举。

经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赵向东先生、林家和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向东先生和刘洋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林家和先生已做出参加最近一次深交所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并由上市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欢迎反馈意见。

公司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七、《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顺熙为公司财务总监。

八、《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剑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召集,同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4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忠,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2年12月在福州市闽清县历任省璜镇党政办科员、省璜镇党委委员、团县委副书记、团县委书记、招商办主任;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在福州市团市委任副书记;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在福建省安监局历任法规处副处长、法规处处长、安技处处长、职安处处长;2018年3月至今在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

陈忠先生是陈建龙先生之子,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通过福建盈实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卓胜,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华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至2003年在本公司工作,先后任进出口业务主管、主办、营销部副经理、经理。2003年2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年至今任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卓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票5961股;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曦,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17年6月,历任福建省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科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科员、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组织部科员、宣传维权部副部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2019年3月起在恒申集团历任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化工板块产业链招商总监、集团董事长助理,现任福建申远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曦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向东,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10月至1986年1月在辽宁省组织部青年干训班任学员;1986年1月至1996年10月在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1996年10至2003年10月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10月至2007年9月在福建升汇投资集团任董事、投资总裁,在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长;2007年9月至2016年9月在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任副会长;2016年9月至2019年10月在中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2年12月在永同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常务总裁;2022年12月至今在北京瑞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任总裁。

赵向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家和,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8年4月在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主任;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在福建金山医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副总裁;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在厦门未来价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4月起在福州市鼓楼区联合泰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家和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洋,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任广发证券投行部高级项目经理;2011年4月至2015年5月任兴业证券投行部业务董事;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任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刘洋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获聘财务总监简历

姚顺熙,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福州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任会计;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福建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副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高级专业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就职于福建申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助理主任。

姚顺熙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获聘董事会秘书简历

林剑波,男,汉族,中国国籍,1989年9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至2014年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任客户经理;2015年至2019年在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资金主管;2020年至2023年3月在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项目经理;2023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任助理主任。

林剑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750-6109778

传真:0750-6103091

电子邮件:ljb000782@163.com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30日14:00开始。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月30日9:15-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7.00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7.01选举陈忠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何卓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陈曦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8.01选举赵向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林家和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刘洋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0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选人数2人
9.01选举余林燕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02选举林钊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 披露情况:相关提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美达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4. 本次会议议案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3)为便于会务组织,请于2024年1月28日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30日13:30一13:5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3091、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0782@163.com

联系人:曹彦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为“美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投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7.00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7.01选举陈忠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何卓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陈曦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8.01选举赵向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林家和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刘洋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0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选人数2人
9.01选举余林燕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02选举林钊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1月30日举行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4年1月28日下午17:00时之前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1号美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变为686,581,509股;

2、股东大会通知关于股权登记日和投票方式的内容补充;

3、关于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

4、新增董事会关于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规范运作的规定;

5、关于公司利润分配,修订了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标准,以及新增中期分红、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6、对章程的章节序号进行了重新排列,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对部分措辞进行了规范;

7、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其他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主要修订对比: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139,623元。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邮政编码:52910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6,581,509元。

2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28,139,623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86,581,509股,均为普通股。
3第五十八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

其中,本条第(四)项所列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本章程规定的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将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4第八十五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5第一百〇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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