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90,83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90,83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光电”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票数量为54,479,9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3,520,004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502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90,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将于2024年1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配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埃科光电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90,831股,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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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是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5,502名,具体明细详见2023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注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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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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