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等措施的通报》。
《通报》称,2023年12月29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在交易兴业银行(601166,股价14.81元,市值3077亿元)过程中,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大笔申报成交,构成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自2024年1月2日起依规对相关投资者名下证券账户紧急采取了暂停交易的监管措施。
经查,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严重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违规情节严重。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决定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上述纪律处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上交所责令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进行说明,并对其实施监管谈话,要求相关主体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
此外,1月6日,上交所还发布了《关于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透露了兴业银行2023年12月29日涨停的详情。
经查明,福建港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四家子公司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福建港口集团决策买入“兴业银行”(601166)股票。2023年12月29日,“兴业银行”股价盘中走势平稳。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福建港口集团名下证券账户以涨停价申报买入该股31笔,共1813.51万股,成交1330.67万股,金额21570.18万元,成交量占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该股总成交量的99.99%,拉抬股价幅度达9.70%。
上交所对福建港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四家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不得买入和卖出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全部证券。
2023年12月10日晚,兴业银行公告披露,当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福建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9亿股。截至2023年11月30日,福建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并持有兴业银行5.81亿股,占比2.80%。其中,福建港口集团持有兴业银行4.39亿股,占比2.11%;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持有兴业银行 5967.46万股,占比 0.29%;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持有兴业银行5247.48万股,占比 0.25%;子公司福建省海运集团持有兴业银行2448.25万股,占比0.12%;子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持有兴业银行575万股,占比0.03%。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港口集团是福建省属重要骨干企业,主要业务有港口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临港园区开发与运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与交通运输相关的配套服务;现代物流及商业贸易等。
从2023年12月29日的动作来看,福建港口集团自2023年11月30日后仍在增持兴业银行。不过,由于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申报成交,福建港口集团也吃了监管部门的“纪律处分”罚单。
上交所表示,将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强化异常交易监管,继续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交易秩序。同时,再次提醒投资者合规审慎参与交易。
编辑|王月龙 杜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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