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1月04日 02:06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五洲特种纸业(龙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龙游)”)。前述被担保人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龙游)提供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对五洲特纸(龙游)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13%,对外担保余额为227,33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18%,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不包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70,000万元,增加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70,000万元(不包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12个月内有效。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二)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龙游)与中国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度及2023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五洲特种纸业(龙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5505442211

  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阜财路15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阜财路15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75%股权,项月雄持有其25%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697.54万元,负债总额9,252.46万元,净资产7,445.09万元。2023年9月,实现营业收入1,937.89万元,净利润289.97万元。

  (二)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龙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收购五洲特纸(龙游)75%股权,2023年9月份按《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3,000万元;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龙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时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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