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委〔2021〕48 号)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济南市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建发〔2021〕41号),在全市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2023年,在迎接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中,济南高新区、历城区、长清区率先签单,圆满完成了全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任务,走在了全市前列,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一、区县主管部门
1.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2.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相关企业
1.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济南中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希望各区县住建部门和企业向先进单位学习,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推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力争2024年各区县有更多的项目成功签单,发挥好市场机制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特此通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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