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金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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