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价短期累计涨幅较大风险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亚世光电”)股票价格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为114.38%。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8.76元/股,公司股价短期变动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处于近一年股价高位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相关热点概念情况说明
公司具备VR产品相关设计制造能力,公司的VR相关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的VR应用产品,主要应用于影院等。公司VR相关产品于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43.05万元,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比例不足1%。近一年公司没有VR相关产品的订单,对目前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影响。
关于市场近期关注的OLED产品,公司只是具备OLED模组的生产能力,但是近一年没有OLED产品的订单,对目前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估值指标较高风险
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3.01,公司股票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03.59。公司估值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净利润下滑风险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404,367.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57,816.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50%。若未来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或资产减值等事项出现不利影响因素,公司的净利润可能会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同时,公司还面临原材料供应风险、客户相对集中风险、境外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具体风险提示内容详见下文问题1回复“(三)针对公司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中的阐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4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立即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书面回复披露如下:
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你公司股票价格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为77.21%,期间你公司股票交易触及3次涨幅异常波动情形。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回复:
1.请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其他事项类第1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股价走势、估值变化等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回复:
(一)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针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经核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2023-077、2023-078)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上述公告中披露了核查说明并进行了风险提示。
(二)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液晶显示器和电子纸显示模组两大主导产品。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所处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针对公司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目前在股价走势及生产经营方面存在以下风险:
(1)股价短期累计涨幅较大风险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为114.38%。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8.76元/股,公司股价短期变动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处于近一年股价高位,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2)相关热点概念情况说明
公司具备VR产品相关设计制造能力,公司的VR相关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的VR应用产品,主要应用于影院等。公司VR相关产品于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43.05万元,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比例不足1%。近一年公司没有VR相关产品的订单,对目前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影响。
关于市场近期关注的OLED产品,公司只是具备OLED模组的生产能力,但是近一年没有OLED产品的订单,对目前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影响。
(3)估值指标较高风险
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3.01,公司股票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03.59。公司估值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4)净利润下滑风险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404,367.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57,816.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50%。若未来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或资产减值等事项出现不利影响因素,公司的净利润可能会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5)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导电玻璃、液晶、偏光片、TFT显示屏、背光源、液晶驱动IC、电子纸膜片、电子纸显示背板、电子纸驱动IC等,受国际商品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因直接材料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高,产品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若原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及供货渠道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产品价格调整滞后或难以向下游转嫁,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6)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2022年,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总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为45.02%,销售客户较为集中。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不依赖某一或某几个客户,但如果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主要客户与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状况。
(7)境外市场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如果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交货期、产品设计、供应价格等方面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者公司主要出口国或地区市场出现大幅度波动,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这些国家、地区与我国政治、外交、经济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均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8)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且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同时还会形成汇兑损益。如果未来汇率不利波动幅度加大,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冲汇率波动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以及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情况,自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在回复相关提问时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或者主动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回复谨慎、客观,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的情形,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前期所有应披露信息均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公开披露,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3.请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
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书面函询,并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书面回函。根据回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没有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未来三个月内是否有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回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经本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人员未来三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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