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的议案》。
2019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联通”)的招募评选程序,成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的合作方。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广西联通签署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改革合作协议》。2020年8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的贵港、梧州、钦州、百色4地市运营公司与广西联通相关地市分公司签署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4地市分公司委托承包运营协议》,公司结合自身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关键技术方向的研究和开发基础,具备项目建设、运维服务等优势,承包运营广西联通4个地市分公司的业务。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各方权益,公司、公司控股的4地市运营公司与广西联通相关地市分公司将共同签署《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4地市分公司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请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4地市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3-05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公司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退出能否正常推进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退出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退出事宜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参与广西联通综合改革概述
2019年12月26日,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兴发”)通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联通”)的招募评选程序,成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的合作方。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广西联通签署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改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2020年8月31日,中电兴发及中电兴发控股的贵港、梧州、钦州、百色4地市运营公司(以下简称“4地市运营公司”)与广西联通相关地市分公司签署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4地市分公司委托承包运营协议》(以下简称“地市委托运营协议”),公司结合自身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关键技术方向的研究和开发基础,具备项目建设、运维服务等优势,承包运营广西联通4个地市分公司的业务。
二、本次计划退出履行的审议程序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各方权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退出事宜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已经履行的董事会审议程序,2023年12月29日,公司、公司控股的4地市运营公司与广西联通相关地市分公司签署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4地市分公司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协议》(以下简称“移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
自2023年12月31日起,4地市运营公司基于合作协议、地市委托运营协议等系列改革协议取得的广西联通上述地市承包运营权移交回广西联通,广西联通不再委托4地市运营公司在该等地市承包运营广西联通业务。公司不再承担2024年1月1日及之后的与4地市委托承包运营相关的网络投资、利润标的义务。
(二)具体移交工作安排
移交协议签订后,中电兴发、广西联通、4地市运营公司共同成立专业工作小组,指派相关人员启动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各项工作。移交协议项下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涉及的资产评估、审计等事项均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中电兴发投资建设资产的审计和移交事宜双方后续另行协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退出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事宜以及移交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确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退出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4地市分公司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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