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与《中国证券报》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2024年1月1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调整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长期以来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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