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00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于同日下午16:00在公司创梦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刘涛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欧永良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为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现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补选委员后名单如下:
(一)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李建宁(主任委员)、肖巍、黄贤兴、范海峰、黄天东
(二)审计委员会:范海峰(主任委员)、张新、黄贤兴
(三)提名委员会: 黄天东(主任委员)、李建宁、欧永良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欧永良(主任委员)、范海峰、张新
(二)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渔尾西路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梦园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98,692,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2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93,737,8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5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54,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954,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954,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4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欧永良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范海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007%。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范海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0,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9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张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选举黄天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95,5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18%。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黄天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4选举欧永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0,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2,9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欧永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郑海珠律师、刘伟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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