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业绩承诺方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八大处科技”)支付的全部现金补偿款99,863,987.15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补偿概述
鉴于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八大处科技、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申得兴投资”)、吴细兵先生、涂亚杰先生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向公司补偿金额合计461,896,840.27元,业绩承诺方应各自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本次业绩补偿已履行的程序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4月27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及《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得赛化学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致歉的议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此后公司多次与业绩补偿方沟通业绩补偿事宜,在与八大处科技、申得兴投资及吴细兵先生三位补偿义务人确认相应的业绩补偿方案后,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相对应的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股东大会后,公司有序推进和办理已确认业绩补偿方案的补偿义务人八大处科技、申得兴投资及吴细兵先生的业绩补偿事宜。同时,公司持续积极地与八大处科技就本次业绩补偿的现金补偿事项进行沟通,与涂亚杰先生协商和沟通最终补偿方案,督促其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三、本次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一)股份补偿进展
公司已于2023年7月完成了三位补偿义务人八大处科技、申得兴投资及吴细兵先生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二)现金补偿进展
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了申得兴投资支付的全部现金补偿款6,643,231.81元。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八大处科技支付的全部现金补偿款合计99,863,987.15元。
至此,上述补偿义务人八大处科技、申得兴投资及吴细兵先生的业绩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目前仍未收到业绩承诺方涂亚杰先生的业绩补偿确认方案。公司已就与涂亚杰先生之间业绩补偿事宜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法院已立案并采取了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后续进展,并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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