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对保交付、稳民生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障公司长期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增加偿债保障措施及豁免相关条款的议案》等事项,上述债券本金(存续规模17.8亿元)将展期3年,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调整为2027年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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