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9日(周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254,961,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77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54,20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38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4人,代表股份760,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陈建军、眭敏、马云东、陈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陈建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54,9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
1.02选举眭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54,95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6%。
1.03选举马云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54,9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
1.04选举陈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54,95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1,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03%。
表决结果:陈建军、眭敏、马云东、陈钢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冯萌、何俊、朱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冯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54,9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
2.02选举何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54,9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
2.03选举朱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54,9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
表决结果:冯萌、何俊、朱磊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王勋、王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朱志刚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王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得票数254,9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
3.02选举王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得票数254,95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75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
表决结果:王勋、王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4.0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4,954,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4,2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6%;反对75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9%;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成 赵小雷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并现场检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验、违法违规情况,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总裁陈建军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钢先生、董事会秘书许金龙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建军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陈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许金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冯萌、何俊、朱磊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3一03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建铝板带和电池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实现双轮驱动发展,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产业建设、运营经验和资金优势,计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投资新建年产12万吨厚度低于0.5mm铝板带和4万吨电池箔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1.4亿元(人民币,下同),建设周期为20个月。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铝板带和电池箔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情况及实施主体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厚度低于0.5mm铝板带和4万吨电池箔项目。
2、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
3、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21.4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实施后实际情况为准)。
4、项目建设期:建设周期为20个月(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进度为准)。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项目规划及发展前景
(1)该项目拟占地约300亩,总投资约21.4亿元,项目建设期20个月,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新建年产12万吨厚度低于0.5mm铝板带项目,预计2024年建成投产;二期为新建年产4万吨电池箔项目,预计2025年建成投产。
(2)市场方面,铝板带具有质轻、耐蚀、易加工、表面美观等优点,铝板带消费领域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主要包括建筑、包装容器、交通运输以及铝箔毛料等。2022年我国铝板带总产量1380万吨(其中,铝箔坯料产量为570万吨,占铝板带总产量的41.30%)。受益于广泛的应用领域以及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铝板带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电池箔下游消费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数码电子产品三大领域为主。近年来,随着“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能源替代迫在眉睫,动力电池的发展进入爆发期。全球能源系统正在从传统的火力发电加速转变为以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主要国家在储能领域全面发力,将带来储能电池市场高速发展的格局。
政策方面,国家已出台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鼓励电池箔等铝加工项目建设,为铝板带及电池箔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指明了方向。2021年由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明确提出将高性能动力电池铝箔列为重点新材料。2022年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明确将锂电池电极用铝箔列为鼓励项目。《广西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传统有色金属铝、铜深加工产业总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在汽车用铝、交通用铝、电子用铝、航天航空用铝、建筑用铝、高品质铝合金粉末、高纯铝等行业着重发力,重点完善上游配套产业,延伸下游产业,建设中国一东盟新兴铝产业基地、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
综上,铝板带和电池箔行业面临良好的国家政策环境,拥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公司本次投资新建铝板带和电池箔项目具备可行性。
(二)项目实施主体
1、公司名称:大亚新能源材料科技(广西)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00MAD07WU74G
3、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百色市铝基新材料新山产业园区XS-04-02-01地块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五金产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亚新能源材料科技(广西)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内在发展需求及相关产业发展机遇所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旨在立足于广西百色市的资源优势、经济发展专项政策优势,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优势、产业建设、运营经验与内部核心优势,实现公司在电池箔铝加工领域的产业布局,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助推上市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为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为预估数,建成后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后期项目是否实施及何时实施将根据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因素确定。后期项目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存在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以及上下游产业波动的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可能面临项目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能耗指标、土地、环评等尚未获得最终审批,能否顺利获得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审批不通过,存在无法开工或开工时间不确定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安排
(一)未来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
由于铝板带的品质对下游产品的成品率及产能利用率起决定性作用,国内铝箔企业所需板带大多自产自用。高质量铝板带在外销市场十分紧缺,只有技术实力雄厚、产品质量顶尖的少数企业能够外销优质铝板带。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一直专注于铝箔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软包箔、电容箔和电池箔等。大亚集团并无自有配套的上游铝板带生产线,上市公司铝板带项目投产后,大亚集团有可能向公司采购铝板带以满足其生产所需,从而有可能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应对措施:公司将①从业务协同、共赢发展、权益保障等多角度审慎分析与控股股东开展上述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②若确有必要开展相关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采取目前市场通行的“销售价格=电解铝+加工费”的成本加成定价法,依法签订相关协议;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未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相关安排
二期电池箔项目建成后,公司预计新增年产4万吨电池箔业务,将导致控股股东大亚集团经营的业务与公司业务发生部分重合而构成同业竞争。
应对措施:大亚集团承诺在上市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箔项目”正式投产前,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其涉及的与投资项目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大亚集团的业务进行调整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若因大亚集团及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大亚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3一03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监事会会议由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王勋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王勋: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89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扬州大学历史系、旅游管理系办公室主任,艺术系副主任,人文学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艺术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2003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福利会出版社办公室主任;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筹建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05年5月至今任惠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政府关系总监;目前兼任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促进中心主任;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勋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3一02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四)董事会会议由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建军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董事的变动情况,决定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董事长陈建军先生、董事马云东先生和独立董事朱磊先生为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建军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冯萌先生、独立董事何俊先生和董事马云东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冯萌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朱磊先生、独立董事冯萌先生和董事眭敏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朱磊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何俊先生、独立董事朱磊先生和董事陈钢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何俊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陈建军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建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陈钢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钢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许金龙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许金龙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戴柏仙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投资新建铝板带和电池箔项目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建铝板带和电池箔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陈建军:男,1972年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镇江市对外贸易公司、丹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曾任公司董事、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圣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建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陈建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眭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陈钢: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苏鼎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部长、董事;2008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陈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6万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许金龙:男,1987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许金龙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许金龙先生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xujinlong@cndare.com
戴柏仙: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07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戴柏仙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万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戴柏仙女士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daibaixian@cndare.com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