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杨夏
12月28日,紫天科技(SZ300280,股价39.89元,市值65亿元)公告称,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紫天科技因为其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未能及时公告,或将面临50万元的罚款。
今年11月13日,紫天科技及其控股股东福州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常投资)被中国证监会出具《立案告知书》。
经调查,安常投资持有335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20.67%,是紫天科技的控股股东。2023年3月31日,安常投资持有的3350万股“紫天科技”全部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中3310万股为首轮冻结)。2023年4月3日,紫天科技和安常投资知悉前述安常投资所持331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20.42%)被冻结情况。
福建证监局认为,紫天科技应当及时披露安常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但公司迟至2023年4月19日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同时,安常投资作为控股股东知悉其持有的3310万股“紫天科技”被冻结情况后,应当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紫天科技,但安常投资迟至2023年4月17日才首次向公司发送《告知函》告知前述股份冻结事项,导致紫天科技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份冻结情况。
姚小欣作为紫天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安常投资所持紫天科技股份冻结情况,未及时组织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紫天科技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郭敏作为紫天科技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知悉安常投资所持紫天科技股份冻结情况,未及时组织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紫天科技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紫天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安常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姚小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郭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8487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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