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3年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阳丝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阳丝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该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信证券-特变电工先进制造应收账款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363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阳丝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8)、《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阳丝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6)。
近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机构,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国信证券-特变电工先进制造应收账款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截至2023年12月27日,本次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已得到全额认购。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132号),本次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金额为人民币97,020.00万元,已经达到约定的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规模,本次专项计划于2023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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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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