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12月27日公告,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徐辉、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梁燕、时任财务总监王若邻、时任董事会秘书蒯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不准确;2022年半年报存在错报;股权激励对象不符合规定,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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