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3-06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会议由陈建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更新董事会对总裁(总裁办公会)授权内容的议案》

  同意更新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总裁办公会)授权内容。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确定中国中冶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12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酬金人民币150万元。

  2.同意公司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23年审计相关业务约定书。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二十二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A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 亿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关于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

  同意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二级子公司户数减少。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3-06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似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二十二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A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亿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3-06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或“本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约人民币0.9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和《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及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A股IPO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6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2元,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7,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3,63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53,369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7,472万元后,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897万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14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1035号)。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11001018800059000888),专款专用。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定期向保荐机构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通知保荐机构A股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A股IPO募集资金人民币175.63亿元,尚未使用的A股IPO募集资金人民币10.53亿元(含利息)。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除本次拟结项的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约0.93亿元(含利息)外,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9.6亿元(含利息)目前尚不具备投入的条件。其他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均已投入使用完毕(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4.82亿元将用于“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原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1年6月17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原项目整体变更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4.82亿元全部投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主要重点发展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相关产品,建立自主化产业基地,并根据生产、检测和试验需要,新建车间厂房、辅助生产和办公休息设施。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已按照可研方案完成了重型车间、模具车间、热处理车间、动力站房、综合楼、研发楼等厂房的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实现了40MN、120MN多向模锻生产线建设投产,并完成300MN多向模锻液压机生产线设计。由于受到国内未推行锻造阀门相关规范的影响,多向模锻阀体的实际应用领域及市场需求量无法达到可研预计水平,300MN多向模锻液压机生产线已不具备实施条件。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终止本项目并办理结项手续,不再进行后续投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约人民币3.9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亿元(含利息)。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剩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拟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亿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同意公司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亿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亿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亿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0.93亿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客观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对公司本次将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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