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11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前期项目中标的情况,为更好地实现业务开展,公司拟决定成立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贺州分公司、梧州分公司。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11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概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设备与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超讯设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型功能服务器、交换模组、集成电路板等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服务。协议含税金额为人民币4.50亿元。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全资子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合作协议若能顺利全部履行,将对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1、本协议为日常经营的销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金额是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预估值,协议的履行尚需以客户正式下达的订单为准,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最后金额总量不及预估的情形;2、本协议主要为客户提供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的采购、安装等系统集成服务,预计毛利率较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于2023年12月15日与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锐电子”)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50亿元(含税),该金额已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细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ER796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期2栋C座508层
经营范围:服务器和计算机的研发、组装及销售,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表配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签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一)合作范围
包括甲方向乙方采购定制型功能服务器、交换模组、集成电路板等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
(二)合同金额
含税金额人民币45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通过采购订单的形式逐单下达,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进行交付。
(三)订单及交付
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下达《采购订单》至乙方,乙方根据甲方下达采购订单约定交期进行交付。
乙方需在收到采购订单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回复,则视为乙方接收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该订单已经接受即视为生效,任何一方需对生效采购订单履约。如果乙方不认可采购订单内容或对内容有异议,需在采购订单下达后二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对有异议订单进行修改或取消。
2、乙方保证能在甲方向其下达的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内按时完成交付。乙方在获得甲方采购订单后,要向甲方提供足够的产能支持(乙方需确保有足够资源,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备货来实现产能),乙方承诺的产能应能兑现。甲方具体采购数量以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四)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
1、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服务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延迟交付问题等,造成甲方和甲方客户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材料费、人工费、检测费、运输、用户索赔额、律师费、诉讼费、甲方品牌等其他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按约定履行时,除执行上述索赔外,甲方有权在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1)取消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
(2)暂停或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3)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拖欠乙方应付款超过人民币400万元,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协议约定的地点申请法律途径解决。
(五)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于2023年12月15日签订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三、本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获取相关产品订单,对公司市场拓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能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更多机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协议若能顺利全部履行,将对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协议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日常经营的销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金额是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预估值,协议的履行尚需以客户正式下达的订单为准,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最后金额总量不及预估的情形;
(二)本协议主要为客户提供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的采购、安装等系统集成服务,预计毛利率较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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