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某欧洲
知名汽车Tier1客户定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光科技”)于近日获得了某欧洲知名汽车Tier1客户(客户代号:AG公司,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项目(以下简称“该定点项目”)的正式定点函。
● 定点函已约定炬光科技产品在不同量级的供货价格、各年度预测供货数量以及项目相关投资的支付方式。该定点项目每年的实际采购量与产品收入与AG公司下游合作客户相关车型的实际销量和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具体车型的市场反馈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和AG公司的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形成一定影响。
● 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 该定点项目发射模组预计量产时间为2025年上半年,当前仍处于开发验证阶段,正在持续交付研发样品,预计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定点通知概况
公司于近日获得了AG公司最新一代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项目的正式定点函,公司被选中成为AG公司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供应商,由炬光科技为AG公司最新一代激光雷达提供炬光科技自主开发设计的线光斑发射模组产品及解决方案。
该定点函明确了AG公司选中炬光科技批量供应其激光雷达项目所需线光斑发射模组产品,约定了在不同量级的供货价格、各年度预测供货数量以及项目相关投资的金额与支付方式。该定点项目终端车企客户为某知名车企,发射模组量产时间预计为2025年上半年。根据客户预测,该定点项目生命周期内预计需求量约50万套。
该定点项目是炬光科技在其战略聚焦的线光斑发射模组技术路线上最新收获的量产定点项目。基于双方2年多的合作、持续开发迭代与验证,炬光科技线光斑发射模组的产品技术与质量获得了AG公司的认可。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定点项目涉及的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计在项目生命周期将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定点项目发射模组预计量产时间为2025年上半年,当前仍处于开发验证阶段,正在持续交付研发样品,预计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该定点项目是炬光科技与AG公司之间的首个量产定点项目,炬光科技已经通过AG公司的稽核和评估,并正式成为AG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基于此,炬光科技与AG公司正在扩展更多项目合作,可以预期未来可能产生新的潜在项目定点。
在车载激光雷达领域,公司仍将战略聚焦于独特的线光斑发射模组技术路线,继续积极扩展全球激光雷达行业市场,并进一步加强在汽车业务上的布局。
三、风险提示
1、定点函已约定炬光科技产品在不同量级的供货价格与各年度预测供货数量,该定点项目每年的实际采购量与产品收入与AG公司下游合作客户相关车型的实际销量和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具体车型的市场反馈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和AG公司的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形成一定影响。
2、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与AG公司沟通,做好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产品的开发验证、产能建设、生产交付等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减少上述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1月30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7.50元/股,最低价为111.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07,829.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或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7.50元/股,最低价为111.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07,829.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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