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3年11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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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部分条款序号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也相应作了修改,除上表所列修订条款外,《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88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文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文卜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文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文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沈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军民先生的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沈军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沈军民先生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沈军民先生的专业经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履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候选人沈军民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沈军民先生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沈军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沈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沈军民先生简历

  沈军民,男,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9年1月,历任杭州制氧机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处财务科主办会计、副科长;1999年1月至2007年11月,历任浙江节能实业发展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副总会计师;2007年12月至2023年10月,历任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其中,2010年12月至2015年8月,兼任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00982)董事,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兼任中节能(宜兴)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2023年11月20日,兼任中节能绿建(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8年4月至今兼任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90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100股予以回购注销。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0,1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0,100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2层。

  2、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9:30-11:3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采用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3、联系人:节能风电证券法律(合规)部。

  4、联系电话:010-83052221、传真:010-83052204。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91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节能(巨鹿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中节能(巨鹿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中节能(巨鹿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尚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局)注册批准,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节能(巨鹿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巨鹿县风电”),批准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巨鹿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管局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本次投资设立上述子公司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

  1、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节能(巨鹿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管局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

  法定代表人:孙正科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施工、运营维护(以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为准)

  2、设立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巨鹿县风电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巨鹿县地区风电项目的核准及后续相关工作。投资设立巨鹿县风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批准,新公司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业务开展及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93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党红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95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

  至2023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28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28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12月 13 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法律(合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合规)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83052221

  传    真:010-83052204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上接B0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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