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的通知,越盛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解除质押。截至目前,越盛集团已全部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的贷款,可转债质押已全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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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解除质押后,越盛集团质押可转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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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11月26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为3,688,250张,越盛集团持有公司可转债数量为1,753,980张。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事项,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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