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28日 04:41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专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25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除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除序号10-23项制度外,其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 12 月20日15时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海外办事处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相关事项的授权权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海外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向中山誉辰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1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根据公司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聘请其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于2023 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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